深圳放寬低保救濟金門檻 合資格港人也可申請

經濟脈搏

發布時間: 2021/09/05 18:17

最後更新: 2021/09/0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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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放寬低保救濟金門檻 合資格港人也可申請

深圳今年10月1日起實施《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對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保障範圍作出調整,並允許部分沒有深圳戶籍的困難人士申請領取救濟金,在深圳合資格港人相信在保障範圍內。

相關辦法規定,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不低於省政府制定的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當地早前已將標準金額提高至每月1,300元(人民幣,下同)。除了以家庭為單位,符合條件者可以個人單獨提出申請,包括低保邊緣家庭中患有重大疾病者、是父母不能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以及部分殘疾人士。

本次的保障範圍適度擴大至部分沒有深圳戶籍的居民規定與深圳戶籍居民在深圳共同連續居住滿1年的其非深圳戶籍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按照規定享低保待遇。此外,度提高60歲以上長者、部分殘疾人士的低保待遇,在基礎上還可額外領取生活扶助金。

低保金額怎樣計算?

一、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者撫養能力的居民,按照本市當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額享受。

 

二、對有一定收入的居民,按照家庭人均收入與本市當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部分享受。例如:一個三口之家,如果月收入為600元,月人均收入為200元/月,按照當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1,300元計算,則每人可以領取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部分1,100元,三個人合計每月可以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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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建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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